据日本中文导报网报道,日本日立制作所和华人谢崇怡女士解雇案在3月24日第7次的谈判中正式达成和解。日立制作所支付谢崇怡女士超过500万日元的和解金。
2006年4月,东京华人谢崇怡女士因被日立制作所解雇,谢崇怡女士以“日立制作所解雇不当”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解雇无效并要求日立制作所补发“不当解雇”期间的应付工资和1486万日元的赔偿金。去年6月17日,东京地方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驳回谢崇怡的提诉,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谢崇怡因此上诉。
去年10月29日东京高等法院发出了第一次和解劝告,此后平均每星期进行一次调解。进入今年3月后进行多次集中调解。在3月24日第7次谈判中正式达成和解。
曾在谢崇怡的律师邀请下出庭作证的原东京入国管理局局长坂中英德对这次和解做出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次历史性的和解,标志着在人口减少的时代到来之时,日本企业在外国人雇用上必须采取正确的方针,不能进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