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者不得不各自为战 有律师担心被日方钻了空子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漆菲发自北京 “心里舒坦了,能活着得到赔偿。” 邵义诚,如今已是84岁的耄耋老人。10月26日,隔着越洋电话,他那浓重的天津口音传来,有兴奋,有感慨,但更多的是无奈。二战时,年青的他曾被日军掳掠到日本充当苦劳力。回想起那段非人的经历,电话那头,这位历史老人已是泣不成声。
10月23日,东京司法记者俱乐部,代表部分中国劳工的邵义诚,与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达成赔偿和解:西松对邵义诚等5名中国劳工表示道歉悔罪,并承诺为被强掳的中国劳工建立纪念碑,同时对安野作业所所有被抓中国劳工补偿2.5亿日元(约合1896万人民币)。辗转16年的二战被掳中国劳工起诉日本西松建设公司案终于了结。
日本媒体对此赞声一片。
达成和解当天,日本《每日新闻》以“强制中国劳工案:中国原告和西松公司达成和解……设立赔偿基金并谢罪”为题,给予了全面报道。《朝日新闻》更是建议,“鸠山政权应从道义出发,向受害劳工道歉并促成其他相关企业行动起来,彻底解决二战劳工受害者的赔偿问题。”
但消息传至国内,立马引起了一些抗议声。北京方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健表示“难以接受”。
担忧给今后索赔形成障碍
10月25日,康健在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内召开了一个小型记者会。她激动地说:“如果真诚和解,西松公司应统一处理下辖的安野和信浓川两个作业所强掳中国劳工的赔偿事宜,而不应当分别进行和解。”
包括邵义诚在内的,这次与日方达成和解的正是安野作业所的中国劳工。而康健则是信浓川作业所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的代理律师。她说,日本外务省1946年的《华人劳工劳动情况调查报告书》明确记载,西松在二战期间奴役的中国劳工,除了安野作业所的360人外,还有在信浓川作业所的183人。
拿到和解协议后,康健连夜将其译成中文,并第一时间通知了信浓川作业所的五位受害人及遗属,受害人及遗属在电话里头答复说“不能接受”。
康健表示,不接受的原因主要基于三点:“和解”条款中,再次延续了法院免除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法律责任的错误做法,仅空洞地“承认”事实;补偿金额过低(平均到个人仅60万日元,即约合45500元人民币,并且当中还包括祭奠、交流、调查等事务性费用);补偿基金将由日本的自由人权协会下属基金会管理,而不是中国的相关机构。
“这与‘花冈和解’同出一辙。”康健愤愤地说道。
“花冈和解”的当事方是日本建筑行业的鹿岛公司和中国战俘和劳工。1995年,耿谆等11名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第一案。该案最后达成“和解”,鹿岛公司在不承认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拿出5亿日元的信托金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来“救济”受害人。
该和解当时就引发了巨大争议。一些中方人士认为,这是“日方施小钱换美名”。而当前的此次西松和解,无疑是套用了9年前的“花冈模式”。更让康健担忧的是,这样的和解会给将来的索赔诉讼造成法律障碍。
尽管如此,中国劳工问题研究专家刘宝辰教授还是认为“(和解)可以理解”。作为西松索赔案的调查人和联络人,刘宝辰参与了从案件调查到最终解决的全过程。在他看来,和解虽然有些无可奈何,但其中也有积极因素。他告诉本报记者,“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实现了我们所需要的三条:补偿、谢罪、建纪念碑。”
民间真正响应者凤毛麟角
刘宝辰教授眼里的“无可奈何”,恰恰反映了中国民间对日漫漫索赔路上的尴尬与困境。
十余年来,不停地有中国老人站到了日本法庭上,他们是慰安妇问题、劳工问题、毒气问题以及细菌战问题的受害者,尽管他们拿出了如山的铁证,但结果仍是败多胜少,能够得到日本企业的一点补偿金,就已是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刘宝辰教授对此深有感触。他说,1998年之前,中国国内对索赔“并不那么认可”,社会舆论关注得也很少,许多研究者多是“偷偷摸摸地调查”,相互之间少有沟通和协调。长此以往,就形成了现在的民间零星索赔、各自为战的局面。
日本国内的形势也很复杂。
日本律师党派不一,观点立场不同。这在此次西松索赔案中展露无遗。据了解,为安野作业所中国受害劳工索赔的是由内田雅敏为代表的日本律师团,背后主要是过去一直对华友好的日本华侨在支持。而为信浓川作业所受害者索赔的则是由小野寺利孝为代表的日本律师团与中方律师。在历史、政治以及现实利益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下,虽然均为西松公司的受害者,却不得不各自为战。
康健更是直言被“日方钻了空子”,是日本人为尽早卸下“历史包袱”而采取各个击破之举。
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副会长陈春龙教授曾总结索赔之路上的尴尬:“虽然大家总的目标一致,但实际操作起来则谁也不会听谁的。每个人的经历、性格、习惯各不相同,在一起合作共事难免产生分歧误解;国内每个诉讼团体的目标不一样,每一件案子所接触的日方机构之间想法也有差异。”
但更为尴尬的是“自己人的漠视”,这是几乎所有受访者的共同感受。尽管中日历史遗留问题总能挑起国内很多口水,但要真正落实到对日索赔这样的具体事件上,响应之人凤毛麟角。陈春龙教授说:“中国受害者所打的这么多场官司,大部分资金还是由日方的律师以及爱国华侨资助的。”
不要给后人留下遗憾
中国国内各自为战,日方支援团体出发点亦不相同,这样复杂的情况给对日索赔造就了重重障碍。
如何更有效地对日索赔?国内各界人士提出过各种建议。
原驻日大使馆外交官、现故宫博物院副研究员朱春立去年曾向中国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可以在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下设立机构统一解决对日索赔问题。但直到现在,她的这个方案始终“搁浅”。她告诉本报记者,提交上去的意见书一直没有回音,倘若能“批准”,今后的“赔偿金”便能在中国安家了。
而早在2004年,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曾提出“国内诉讼”的途径,即把对日索赔的官司搬到国内打。他告诉本报记者,问题的关键是中国的法院对此类案件没有一个明确的司法解释,并且在实际申诉中,愿意接手的国内法院也屈指可数。
2006年,日本的支援律师团曾提出“全面政治和解”的建议,而政治和解的主角指的是中日两国政府。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诉讼案中方代理人苏向祥更是期望:日本民主党鸠山政权的上台能给政治解决提供契机。
但刘宝辰还是认为,目前最务实的办法还是和解,“至少能让那些为数不多的还仍然在世的受害人可得到一点补偿,一个安慰。”